钢结构焊后热处理工艺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电厂厂房钢结局部焊接热处理质量,指导焊接热处理作业,特制定本工艺。 1.2 本工艺适用于钢结构对接焊缝焊前预热、后热和焊后热处理工作。 1.3 焊接热处理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有关规定。 1.4 焊接热处理除执行本工艺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2 编写依据 2.1DL/T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2.2DL/T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2.3DL/T734—2000《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 2.4DL/T868—2004《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2.5GB/T17394—1998《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2.6GB/T16400—2003《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 3 基本要求 3.1 人员要求 3.1.1 焊接热处理人员资格: a)焊接热处理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 b)接热处理技术人员经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c)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能从事辅助性的焊接热处理工作,不能单独 作业或对焊接热处理结果进行评价。 3.1.2 热处理技术人员的职责: a)熟悉相关规程,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DL/T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b)负责编制焊接热处理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 c)指导并监督热处理工的工作,收集、汇部、整理焊接热处理资料。 3.1.3 热处理工的职责: a)执行DL/T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严格按照焊接热处理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b)记录热处理操作过程并在热处理后进行自检。 3.2 施工设备和材料要求 3.2.1 热处理设备 a)热处理施工前,热处理设备应经调试合格,设备应满足工艺的要求,参数调节灵活、方便,通用性好,运行稳定、可靠并满足安全要求; b)热处理应采用自动温度控制箱,并配有自动打印记录仪,设备的温度精度应在±5℃以内,计算机温度控制系统的显示温度应以自动记录仪的温度显示为准进行调整,两者记录误差不大于0.5%; c)焊接焊接热处理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校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维修后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校验; d)热处理应采用绳状 或履 带 式 远 红 外 线 加 热器,在采用K 型 热电偶 时 ,其连 接线 应采用补 偿 导线 。柔 性陶 瓷 电阻 加 热器的技术要求应符 合DL/T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附 录A 的规定。 3.2.2 施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