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技术管理规程 1 总则 1.1 为保证焦炉及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好炉体,生产合格的焦碳和有效地回收化学产品,减少污染,特制定本规程。 焦炉是复杂的热工设备,一代焦炉应使用二十五年以上。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精心维护,以保证焦炉延长使用寿命。 1.2 正确执行技术管理规程是焦炉高产、稳产、低耗和长寿的具体保证。焦化厂厂长,炼焦车间主任应组织全体职工确保规程的执行。 1.3 配煤比和炼焦制度的确定,应保证焦炉炉体安全,推焦顺利,按标准或技术条件生产关系焦炭、化学产品和炼焦煤气。 变更煤种或较大范围调整配煤比时,必须做配煤试验。 1.4 焦炉炉体是耐火砖的砌体。不顾客观条件超负荷生产或炭化室不装满煤或不按推焦计划推焦以及强制推焦等都是不允许的;要加强产、供、销、运的平衡和机械设备的维修,应避免频繁地变动结焦时间或更换加热煤气。 1.5 炼焦车间的装备组成包括: A、焦炉; B、贮煤塔、炉端台和炉间台; C、熄焦塔、水泵和粉焦沉淀或干熄焦装置; D、焦炉机械(推焦机、装煤车、拦焦车、熄焦车及电机车、交换机;装煤推焦机、捣固机等); E、焦台和筛焦楼; F、除尘装置。 1.6 焦炉生产技术过程包括: A、装煤、平煤或捣固煤饼及装炉; B、炼焦; C、推焦; D、熄焦与筛焦。 1.7 焦炉技术操作制度可分: A、装煤及推焦制度; B、焦炉加热制度(温度与压力); C、煤气操作制度; D、焦炉及其设备维护制度; E、焦炉建设、大中修及停炉应注意事项。 1.8 本规程可作为各单位制定具体规程的依据。 1.9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焦炉,小焦炉可参照执行。 2 装煤 2.1 顶装焦炉用装煤车装煤。装煤车上开关闸门,下煤装置和振煤装置应保持完好。 捣固焦炉用装煤推焦机把煤饼送入炭化室内。装煤推焦机与捣固装置之间应设有信号联系装置。 2.2 为了保证焦炉正常操作及稳定焦炭质量,应对装炉煤进行检验,符合炼焦工艺要求才能使用。 对相邻班组的配煤质量稳定性要求: A、水分 ±1% B、挥发分 ±1% C、灰分 ±0.5% D、细度 ±2% 2.3 煤塔贮煤量应不少于其容积的三分之二,非双曲线煤塔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双曲线煤塔清扫时间按需要确定。 2.4 装煤车应按规定顺序在各排漏嘴下受煤。漏嘴放煤顺序的制定,由车间主任批准。 2.5 每孔装炉煤均需秤量,允许与规定装煤量有±1%的偏差。 2.6 在推焦前应将装煤也上的泥和沉积炭扫净;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