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 7 1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5—2005,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实施。原《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00 五年九月十四日 2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2.1 矿井资源/储量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 井田开拓 3.1 井田开拓方式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3.3 开拓巷道布置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4.1 井筒 4.2 井底车场 4.3 主要硐室 5 井下开采 5.1 采区布置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 5.3 采区巷道布置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6 井下运输 6.1 一般规定 6.2 井下煤炭运输 6.3 井下辅助运输 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 7 通风与安全 7.1 通 风 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 7.3 抽放瓦斯 7.4 安全监测、监控 7.5 矿井热害防治 附录A 固体矿产资源分类 附录B 煤炭资源量估算指标 附录C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 附件 储量计算中的名词解释及相关问题 3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 二~二00 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 94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年来我国煤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考虑了我国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入世要求,特别是引入了十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初稿提出后,以多种形式征求了全国煤炭系统有关方面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 本规范共 15 章,4 个附录。和原规范相比,除章节构成有较大改变和适用范围由“设计”拓展到“预可研” 及“可研” 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动较大的有:改变了旧的煤炭资源储量分类计算原则和方法;修订了矿井设计工作制度和矿井设计服务年限;进一步改革矿井开拓部署,吸取国内外先进成熟、行之有效的煤层地下开采技术和采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