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 落 实 公 司 “以人为 本,建立关怀员工长效机制”的要求,帮助困难员工及家属解决实 际问题,激励员工勤奋工作、努力奉献,共同创建和谐企业,特设立“公 司 爱心基金”(以下简称“爱心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 一条 爱心基金设立的宗旨 汇聚爱心,传递关爱;扶危救急,扶难助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爱心,共建和谐
第 二条 爱心基金的设立 “爱心基金”分级设立,专户专储,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集团的“爱心基金”专户设在集团工会;企业的“爱心基金”专户,有工会组织的设在工会,没有工会的设在承担工会职能的部门
第 三条 爱心基金的管理 一、成立博源集团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 博源爱心基金管理机构
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贺占海 委 员:李培成 彭 丽 高大斌 高永峰 张光荣 2 华 阳 二 、 集 团 爱 心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下 设 爱 心 基 金 管 理 办 公 室( 以 下 简 称 “爱 心 办 ”),主任由集 团 公 司工会 主席高大斌兼任
“爱 心 办 ”负责集 团 爱 心 基 金 的募集 、 管 理 、 审核、 发放等日常工作,并建立捐助人、 捐助企业及受助人的档案
三、 各级“爱 心 基 金 ”管 理 机构或组织应定期公 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员 工的监督
四、 集 团 督察审计部负责对爱 心 基 金 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五、 集 团 “爱 心 办 ”定期在集 团 公 司内网公 示捐赠企业和个人的名单
六、 各企业要认真审核本企业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以确保其真实、 准确
对以 隐瞒、 造假等手段骗取救助金 的,一 经 查 实,立即 停 止 对其进行救助并追 回 其冒 领 的救助资金 ,视 情节 给 予 相 应处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