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市 业主委员会; 受本住宅小区第 届业主大会委托,签订本合同。 受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住宅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乙方仅作为物业资金代管方,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酬金,为甲方实施定额定标物业服务 ,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坐落位置: 市 路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 梯 间 、走 廊 通 道 、门 厅 。 第五 条 公用设 施、设 备 的维修、养护、运 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落水 道 、通 风 道 、电 梯 、共用照 明 、高 压 水 泵 房、楼 内 消 防 等小区内 设 施设 备 。 第六 条 市政共用设 施和附属 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 粪 池 、沟 渠 、池 、停 车 场 。 第七 条 共用绿 地、花 木 、建筑小品 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八 条 附属 配 套 建筑和设 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 点 、文 化 体育 娱 乐 场 所 。 2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业主档案材料(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配合社区居委会或自行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保姆及宠物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本物业住宅小区的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