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资 招 标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公 司 物 资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 维 护 公 司 合 法 权 益 , 有效 降 低 规 模 采 购 成 本 , 确 保 大 宗 材 料 采 购 质 量 , 从 而 降 低 成 本 , 提 高 经济 效 益
依 据 相 关 要 求 和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应 当 遵 循 公 开 、公 平、公 正和 诚信的原则,以规 范 、严谨、合 法 的招 标 采 购 方式降 低 采 购 环节, 杜绝违约、违规 发生, 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 标 采 购 活 动
第 三条 公 司 及下属部门物 资 采 购 , 均适用于本 办 法
第 二章 招 标 采 购 组织机构 第 四条 公 司 成 立物 资 招 标 采 购 领导小组和 工作小组
第 五条 公 司 招 标 采 购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公 司 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 司 财务副总经 理 副组长:广州公 司 常务副总、佛山公 司 常务副总 第 六条 公 司 招 标 采 购 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 公 司 主管物 资 的经 理 副组长:公 司 主管物 资 的副经 理、合 约设计部经 理 成 员:合 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 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 资 招 标 、评标 的组织工作
第 三章 职责 第 七 条 招 标 采 购 领 导 小 组 职 责 1、负责 大宗物资招 标 采 购 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 标 采 购 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 本级招 标 采 购 工作小 组 的招 标 、评标 工作
3、对招 标 采 购 的招 标 文件、评标 方法、评标 标 准和开评标 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 组 的评标 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