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3页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IV级类别 自查标准 适用范围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责任人 整改验收情况 对应编号 1 1.基础管理 1.1人员 1.1.1人员配置 1.1.1.1安 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通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 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 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 TS01 2 1.基础管理 1.1人员 1.1.1人员配置 1.1.1.2安 全管理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2.5MP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Ø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 牵索 道,或者大型 游 乐 设施 的; (6)使用各 类特种设备(不 含气瓶)总 量 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 前款 规定以外 的使用单位可 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 可 以委 托 具 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 是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 体仍 然 是 使用单位。 通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 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 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