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理解一下何为“生活数学观”,何为“现实数学观”。 生活数学观,书上的概念如是说:“作为生活的数学,往往是一种经验符号的数学,更多运用的是语言和直觉。作为生活的数学,就是指存在于生活实践中的那些非形式的数学,是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实践活动中获得交流和理解的数学。”可是,我更多地将它理解为孩子们原本已获取的与数学相关的生活经验,这正是将儿童日常的生活或经验与书本上的数学结合起来的最好的桥梁,也正是张兴华老师等数学特级教师理论中所提倡的“关注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已有的经验进行迁移。”这里的“迁移”的“已有的经验”,就是将孩子们已经获得的生活数学。“迁移”,就是对生活数学进行理论化和系统化,使之成为书本上数学知识。 比如,在这个案例中,孩子们虽然没有学过平均数,但是依照他们原有的生活经验,他们同样可以将积木用“发牌”的方式平均分配好(也可以每一次先等量地分发给每一个人,然后再这样轮发);同样可以将长短不一的线先接起来然后平均分成一样长的几份„„这些,都是孩子们生活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是生活数学。儿童更多的是利用生活中直观材料的操作来解决问题,只有当任务较大,要分的物品或者对象数额比较大时,才开始尝试获得另一种方法,最终形成了用“除法”的概念和算法。 现实数学观,书上的概念如是说:“现实数学是依靠‘局部组织’来支撑的,它往往是依赖于人的经验的,是存在于我们的现实之中的。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他们加强与外部世界进行沟通和交互,从而获得高质量生存并推进社会进步的一些必要的知识,因为每一个人的经历不同,他们对现实数学的理解也会有差异。” 比如,一年级学生计算26+9,有的学生说,“把26 看成 20 和 6,先用 6+9 等于 15,再用 15+20=35,有的学生说,“把9 看成 4 和 5,先用 26+4 等于 30,再用 30+5 等于 35。有的学生说,“把26 看成 25 和 1,先用 1+9 等于 10,再用 10+25 等于 35„„同样的题目,每个人的理解都会有所不同。当然,不可避免,有时还会出现自己的理解有偏差甚至错误,但这种从自己经验出发的数学,就是现实数学。 在小学数学学习的组织过程中,如果想要体现出现实数学观与生活数学观这样的学科性质特征,我们就一定要正视学生作为主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让我们的数学课与学生的生活实际接轨,让我们的数学课考虑儿童需要直观操作的心理特征,让我们的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