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形储罐定期检验细则 1、总则 1. 1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保球形储罐定期检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工艺。 1. 2 范围:本工艺适用于设计压力≥0.1MPa 且≤4MPa的桔瓣式或混合式以支柱支撑的在用球形储罐的定期检验。本工艺不适用于下列球形储罐: ( 1)受核辐射作用的球形储罐; ( 2)经受相对运动(如车载或船载)的球形储罐; ( 3)公称容积小于50m3的球形储罐; ( 4)要求作疲劳分析的球形储罐; ( 5)双层结构的球形储罐。 2、依据 ( 1)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固容规》); ( 2)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 3)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 4) 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 ( 5) GB50094《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 7)现行的有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图样。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3. 1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 1. 1 受检单位在检验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3. 1. 1. 1 受检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要求,宜在球形储罐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因球形储罐大多为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准备工作时间较长,故而其准备工作应当提前),向我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安排好球形储罐的定期检验工作,因生产原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时,应按照《固容规》7.6 条规定执行。 3. 1. 1. 2 受检单位应当向检验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 1)球形储罐的设计单位、制造单位、现场组装单位的设计、制造组装资格证明材料; ( 2)球形储罐的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 3)球形储罐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现场组装的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等; ( 4)球形储罐的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 5)球形储罐的使用登记证; (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 9)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3. 1. 1. 3 检验前的现场准备工作 检验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球形储罐倒空、余气放空、放水浸泡(蒸汽吹扫)、拆人孔、内部清洗、搭脚手架、焊缝打磨等。 ( 1)球形储罐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