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网光伏电站调度管理规定(暂行) 1 范围 本规定提出了甘肃电网并网运行光伏电站的调度管理要求,适用于甘肃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及容量在1MWp 及以上集中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其他类型光伏发电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9939-2005) 《电网运行准则》(DL/T 1040-2007 ) 《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 号令) 《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发展〔2009〕747 号) 《甘肃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甘电司调〔2006〕3 号) 《甘肃省光伏电站并网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甘电司生〔2010〕216号) 3 并网管理 3
1 光伏电站的调度管辖范围根据电站容量、接入电压等级和电量消纳范围等因素确定
容量10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由省调直接调度管辖,送出母线电压等级在110kV 及以下部分由地调调管;其他光伏电 - - 1 站由地调调管
分期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规划最终容量确定调管范围
2 光伏电站并网前应提前3 个月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并网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参见附表1—光伏电站并网上报资料清单)
3 光伏电站在并网发电时应满足向电网调度机构传送有关实时运行信息的要求
运行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并网点实时(秒级)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发电量、电压、电流和功率因数,实时(秒级)高压断路器位置、隔离开关的位置信号,5 分钟更新一次的光伏电站内逆变器状态(包括检修、故障、运行、停机等),5 分钟更新一次的气温、光照强度、风速、湿度等气象数据
4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
5 光伏电站所采用的涉网设备应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并取得检测认证报告
并网后才能实施的检测项目,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