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分类(试行) 上海市统计局 2013-07-05 一、编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规模化生产的日渐普及,以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专业服务为主要内容、具有现代经济特征的生产性服务业迅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科学、系统、客观地反映上海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本市依据国内外相关理论,注重统计的科学性和统计数据的可获取性,立足于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了《上海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与代码》,作为地方统计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分类试行范本
二、基本定义 上世纪70 年代,随着生产的服务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学术界开始对生产性服务业进行研究,其后,国内外学者分别从要素密集程度、服务对象和服务功能等不同角度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进行进一步深化,逐步形成了生产性服务业的基本定义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从企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分离和独立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经营主体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其本质上是一种中间投入
三、行业范围 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为依据,从界定生产性服务业内涵和外延的角度考虑逐一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梳理,并结合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特点,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农业服务、制造维修服务、建筑工程服务、环保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批发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及教育服务等12 个类别,涉及32 个大类,104 个中类及199 个小类(见附表)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与代码(试行) 类别 行业代码(2011) 主要行业 大类 中类 小类 一、 农业服务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农业机械服务 0512 灌溉服务 0513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0519 其他农业服务 052 林业服务业 052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0522 森林防火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