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刑 法 基 本 规 定 第 一 百 四 十 四 条 【 生 产 、 销 售 有 毒 、 有 害 食 品 罪 】 在 生 产 、 销 售 的 食 品 中 掺 入 有 毒 、 有 害的 非 食 品 原 料 的 , 或 者 销 售 明 知 掺 有 有 毒 、 有 害 的 非 食 品 原 料 的 食 品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刑 , 并 处 罚 金 ;对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严 重 危 害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致 人 死 亡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依 照 本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条 的 规 定 处罚 。 第 一 百 四 十 九 条 【 对 生 产 、 销 售 伪 劣 商 品 行 为 的 法 条 适 用 原 则 】 生 产 、 销 售 本 节 第 一 百 四十 一 条 至 第 一 百 四 十 八 条 所 列 产 品 , 不 构 成 各 该 条 规 定 的 犯 罪 , 但 是 销 售 金 额 在 五 万 元 以 上的 , 依 照 本 节 第 一 百 四 十 条 的 规 定 定 罪 处 罚 。 生 产 、 销 售 本 节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条 至 第 一 百 四 十 八 条 所 列 产 品 , 构 成 各 该 条 规 定 的 犯 罪 , 同 时又 构 成 本 节 第 一 百 四 十 条 规 定 之 罪 的 , 依 照 处 罚 较 重 的 规 定 定 罪 处 罚 。 第 一 百 五 十 条 【 单 位 犯 本 节 规 定 之 罪 的 处 罚 规 定 】 单 位 犯 本 节 第 一 百 四 十 条 至 第 一 百 四 十八 条 规 定 之 罪 的 , 对 单 位 判 处 罚 金 , 并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照各 该 条 的 规 定 处 罚 。 参 考 资 料 : 金 华 律 师 china.findlaw .cn/jinhua 二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 关 于 办理生 产 、 销 售 伪 劣 商 品 刑 事案件具体 应用 法 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法 释【 2001】 10 号 (2001 年 4 月5 日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审判 委员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