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5年 10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一致通过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草案》,并建议由新闻出版部门立即实施
同年 12月,文化部和文改会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下简称《一异表》),要求从 1956年 2月起在全国实施
该表收异体字 810组,根据从简从俗的原则,从中选出 810个作为正体,淘汰了 1055个异体字
该表发布后,不仅精简了汉字的字数,使汉字系统向规范化方向大大前进了一步,而且有效地遏制了汉字使用中的字体混乱现象
《一异表》无疑是我们淘汰异体字的正字标准
但值得注意的是,它是在旧形字和繁体字的基础上淘汰异体字的,因此,它只能作为淘汰异体字的主要标准,而不能作为书写新形字和简化字的规范性标准
即使在淘汰异体字方面,它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由于该表颁布后又曾作过某些调整,在以后颁行的《简化字总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还恢复了不少异体字,因此,凡是与《简化字总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不一致的地方,应以后两者为准
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说 明 一、根据 1986年 10月 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确认《简化字总表》收入的“䜣、䜩、晔、詟、诃、䲡、䌷、刬、鲙、诓、雠”11个类推简化字为规范字,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
二、根据 1988年 3月 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中的规定,确认《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入的“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等 15个字为规范字,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第一批异体字 整理表的联合通知 (1955年 12月 22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的意见,已经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完毕,我们现在随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