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规定》(征求意见稿)1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规定》(征求意见稿)1_第1页
1/5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规定》(征求意见稿)1_第2页
2/5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规定》(征求意见稿)1_第3页
3/5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规定》(征求意见稿)1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实行“十严禁” 红线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 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打造精品工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建设实际,现就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实行“十严禁”红线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 (一)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二)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四)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五)严禁隧道不按规定方法开挖、安全步距超标。 (六)严禁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七)严禁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 (八)严禁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九)严禁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十)严禁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编造虚假材料,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管理规定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以下简称“十严禁”)的过程控制,将其作为检查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将责任施工、监理企业纳入信用评价,将责任检测单位清出建设项目。其中情节恶劣的,建设单位应向总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二)总公司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十严禁”行为的,对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及人员,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对违反 (一)至 (三)项规定的参建单位,将责任单位清出铁路建设市场,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记入“黑名单”,各建设单位两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2.对违反 (四)至 (十)项的参建单位,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视情节轻重可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人员记入“黑名单”。 3.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 2 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3 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2 分。建设单位所管建设项目存在违反 (一)至 (三)项规定的,视情况给予建设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调整职务、免职的处理;违反...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规定》(征求意见稿)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