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薪酬及休假待遇管理办法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公司从外部劳动力市场引进劳务派遣员工(其中包括公司检测服务可能用到的司机、探伤工、厨师以及其它辅助工种
),优化公司原有用工结构,充实人力资源队伍
为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办法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目前涉及用工人员主要有无损检测工、司机、厨师三类人员,薪酬待遇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工资性补贴和非工资性补贴四部分
一、无损检测工人员1
1 工资部分规定1
1、技加综合工资:根据劳务派遣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技加综合工资共分为五个档次
第一档:对于刚派遣到公司的初始见习操作人员,个人岗位工作水平未达到探伤工Ⅰ级理论和技能操作要求或工作第一年期间不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 1200 元/月计发(技能工资 900 元/月,加班工资 300 元/月);第二档:工作满一年或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内就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35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 1000 元/月,加班工资 350 元/月)
后者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三档:执行第二档技加综合工资满两年按 1500 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100 元/月,加班工资 400 元/月);第四档:取得任意一项 NDT 中级证,并能独立承担 NDT 二级相应资质工作的人员,按1800 元/月计发(技能工资 1350 元/月,加班工资 450 元/月),其资格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五档:取得任意一项 NDT 高级证并具备独立从事 NDT 高级工作能力的人员,按 27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 1800 元/月,加班工资 700 元/月)
如有持证但不能独立从事 NDT 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