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大同市南瓮城广场及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经理部变更管理制度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大同市南瓮城广场及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工程部编制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项目变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工程变更设计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落实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相关人员变更理赔工作的积极性,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2)工程变更理赔以满足业主工期、方便施工、对企业有利为原则,处理好成本与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等各方面的关系
(3)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变更设计工作的管理
(4)变更设计管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执行
(5)变更设计既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体现技术先进、可行、优化的特点,又要符合经济合理的要求,达到既节省投资、又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在申报变更设计时,必须认真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有利于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安全和提高经济效益
二、变更设计程序、分工及组织机构(1)在变更设计工作中,建设单位是关键,设计单位是主体,应紧紧依靠建设单位,积极主动与设计单位配合,在监理工程师的支持下搞好变更设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可申请变更设计
(3)项目部设立变更设计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工程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任组员
三、设计变更实施流程(1)当原设计与实际地形、地貌不符;设计有错、考虑不周、有遗漏、考虑到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而需要增设项目、其他需要变更的项目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变更部位、变更理由、变更内容、采取方案、工程数量及费用计算等
(2)在施工中发现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需要变更设计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报告并提供基础资料,经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