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就是基于对腐败和反腐败现象和问题的科学研究,积累和创新反腐倡廉的知识,进而应用反腐倡廉的科学知识指导具体实践活动,以提高反腐倡廉效率和效力的过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有助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对于反腐败斗争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将有助于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支撑反腐倡廉战略功能的发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继往开来、推陈出新、赢得国际支持。当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在制度、教育、监督和惩治等方面存在着若干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依托科学调查和研究、系统改进、经验提炼和学习借鉴等途径深入全面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关键词:党的建设科学化;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和新形势,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党的建设各项部署都必须贯彻这一精神,落实这一要求。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内在要求和题中之义,势必要着力“推进反腐倡廉科学化”、“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鉴于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本文拟就其内涵、意义和实现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初步探讨。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内涵界定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内涵,首先必须澄清两个关联概念:一是反腐倡廉建设,二是科学。反腐倡廉建设是在党的十七大首次被纳入党的建设范畴的。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报告中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号召全党“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1]显然,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反对腐败”,即“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以保持党的清正廉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同时,报告还明确了党的各项建设的重点,其中,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应地,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内容则包括廉政教育体系建设、廉政制度体系建设(廉洁自律制度、源头防治制度、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等)、廉政监督体系建设、腐败惩治体系建设和廉政评估体系建设等。关于“科学”的定义自来尤多。贝尔纳梳理出科学的五种形相,一是作为一种建制(指科学研究的职业),二是一种方法(特指通过观测和实验来获取知识,解释客观现象,指导人类实践的过程和方式),三是一种积累的知识系统,四是充当一种维持或发展生产的主要因素,五则构成我们的诸信仰和对宇宙和人类的诸态度的最强大势力之一。[2]其中,第二三两种形相最为普遍,使用频率甚高。这意味着,从动态的角度讲,科学是以规范的方法来研究和揭示对象内在联系及其变化规律,以便把握对象本质的求知过程;从静态角度讲,科学是一个具有严密逻辑性和高度正确性的知识系统。应该说,科学的第三种形相是第二种形相的结果,二者具有内在同一性。因此,关于科学的经典定义往往扣住这两种规定性,康德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起源》中就曾指出:“每一种学问,只要其任务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系统的话,皆可被称为科学。”[3]也就是说,科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论证所获得的系统的正确的知识陈述。“科学化”是一种过程。指人类的某种行为以科学知识为基础,并遵循科学规律,进而具备科学特质,这种特质使得该行为在形式上更加严谨、规范、合理,在功用上更能有效地实现目标。黄速建在探讨(中国)管理科学化问题时,指出“管理科学化”就是“应用科学方法认识管理现象和研究管理问题、创新和积累管理知识、应用管理科学知识指导管理实践、提高管理效率的过程”。[4]参照这一界定,本文以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就是基于对腐败和反腐败现象和问题的科学研究,积累和创新反腐倡廉的知识,进而应用反腐倡廉的科学知识指导具体实践活动,以提高反腐倡廉效率和效力的过程。这意味着反腐倡廉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律、贯彻科学要求、体现科学特质。换言之,科学化的反腐倡廉建设,首先各项工作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