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中的债权债务处置一、债权追收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
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收
二、债务清理(一)企业债务的类别和清偿顺序1、优先债务: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次优债务:企业欠缴的税款;3、普通债务:企业欠财政部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以及其他债务
(二)处置原则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灵活处置企业债务
(三)处置方式六种方式:欠债还钱、国家埋单、债随资走、化债为股、死欠不还、人死账销
11、欠债还钱:清偿债务企业有资产的,以企业资产清偿债务,该清偿方式适用于各种债务
2、国家埋单:财政弥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债务,政府作为出资人仅承担有限责任,即政府无需为国企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但是,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对于国企欠职工的养老、失业保险等债务,企业无力承担的,由财政资金补足不足部分
3、债随资走:承债并购、债转债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可以对企业实施改制,采取出售、兼并等措施
原企业出售、兼并的,由购买方、兼并方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债务
4、化债为股:债转股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将债权转化为企业的股权,即债主变股东
除欠缴的养老、失业保险和税款之外,其他债务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均可实施债转股
5、死欠不还:挂账备案陕西省国税局《关于企业纳税人欠税税款的内部管理暂2行办法》规定,属于“死欠”税款核准范围的,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对“死欠”税款实行挂账备案管理
已形成的呆滞税款,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暂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