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公共电子阅览室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群众、关心培养未成年人的重要载体,是人民群众学习知识、增长能力的有效场所
近年来我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有所发展,但仍然存在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够合理等突出问题
为推进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迅速深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网络文化的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意见》及省文化厅《关于加强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和实施步骤(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区域文化高地、建设幸福为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宗旨,以服务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重点,以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设施和资源为依托,紧密结合文化共享工程、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建设,大力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确保网络文化安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便利、健康的网络服务;坚持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开展持续有效的优质服务
(三)实施步骤
以“公益服务、设备升级、网点拓展、寓教于乐”为基本途径,分步实施
试点阶段(20XX年10月以前)
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确定XX县区、XX县区、XX县区为试点县(市、区)
每个试点县(市、区)应选择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与服务,包括各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以及具备条件的各类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
每个试点县(市、区)不得少于10个试点单位
推广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6月)
各县(市、第1页共4页区)分年度完成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