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定期巡查制度 1 、 信息技术处对全局所有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数据。 2 、定期对网络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例行的巡查做好记录,并将巡查的结果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3 、每周上网查看相关的网络安全的信息与通报,对服务器进行安全升级并及时打好相关的安全补丁。 4 、每周对中心计算机网络的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进行一次更新。 5 、每周对安全运行日志进行巡查,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6 、此项工作具体由信息技术处授权维护人员进行,信息技术处负责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行,促进信息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政管局实际,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政管局所有维护和管理的网络主、辅节点设备及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具体包括审批服务器局域网、病毒防御网、因特网网站和有关窗口部门的专网。 第三条 政管局及政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范围内使用和操作网络系统。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网络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信息技术处是全局网络系统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长、窗口各负责人是各处(室)、窗口网络安全的部门责任人。 第五条 信息技术处对全局网络线路和网络接入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各接入处室及窗口对各自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管理。有关管理部门专网的维护由相关部门负责,信息技术处进行必要的监督。 第六条 各窗口单位根据业务需 要,以 公 函 形 式 提 出 申 请 开 通 互 联 网线路,信息技术处报 经 领 导 审批后 负责开 通 线路、调 试 设备。 任何 单位或 个 人在未 经 许 可 前 ,不 得 以 任何 借 口擅 自安装 、拆 卸 或 改 变 网络设备。 第三章 内(外 )网的安全运行 第七 条 在网络使用中,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 家 有关法律、法规,自觉 遵守政管局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严 格 执 行网络安全保密 制度,自觉 维护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八 条 上 班 时 间 不 准 做 上 网看 电 影 、听 音 乐 、炒 股 票 、聊 天 等 与工作无关的事 情 。严 禁 玩 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