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 第一条 总 则 为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我县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洛南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准确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随时进行研判,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宣传报道有利于我县的工作大局,有利于涉及事件的妥善处置。 3、明确职责,严格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 应对的原则,具 有较 大影响的特别 重大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上 报上 级 由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 并 及时上 报上 级 有关部 门 。 4、突 出导向,分类 处理 。网络舆情发生时,新 闻 宣传工作服 从 现 场 处置工作。涉及重大政治 性 、群 体性 事件,危 害 国 家 安 全 、损 害 我县形象的事件,由 县委宣传部 牵 头 负责,相 关部 门 紧 密 配 合 形成准确报道。 第三 条组织机构 设 立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 1、及时落 实主要领导关于网络舆情的批 示 要求 ; 2、对涉及芦山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3、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4、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宣传报道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引导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5、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舆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6、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处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舆情预警 各科室要尽快组建一支能预测、善分析、助决策的舆情预警队伍(即舆情评论员),舆情评论员每天上网浏览有关芦山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填报《舆情处置单》,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在报告的同时采用及时处理、组织跟帖、公布事实等办 法 ,有条不 紊 地 开 展舆情处置工 作 ,控 制 舆情升 级 、扩 散 和蔓 延 。 第五 条舆情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