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诈骗 一.调查背景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
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 TCP/IP
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
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
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
当前,我国的网民数量已居世界第二位,而包括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多
二.调查时间 2 0 1 5 年 4 月 9 日 三调查方式 典型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个案调查 ,在网上提问,由网友回答, 访谈 四参与调查投票数 5 0 票 五调查基本结论 根据网友调查(下文有详细数据)和综合调查,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1
9 8 %的网友都曾经遇到过网络诈骗; 2
刷单和“中奖陷阱”仍是互联网上最常见的诈骗形式; 3
7 4 %的网友表示网络生活被网络诈骗所影响; 4
5 8 %的网友没有上当受骗的经历; 5
选择举报网络诈骗行为的网友只占 2 6
8 7 % 六 原 因 分 析 造 成 网 络 诈 骗 犯 罪 猖 獗 的 原 因 是 多 方 面 的 : 其 一 、 网 络 犯 罪 收 益 大 , 风 险 小
网 络 诈 骗 的 “投 入 产 出 效 益 比 ”是 非 常 高 的 , 而 其 隐 蔽 性 、连 续 性 、 跨 地 域 性 等 特 点 使 网 络 诈 骗 的 侦 破 较 之 普 通 诈 骗 要 困 难 的 多
巨 大 的 利 益 诱 惑 和 较小 的 风 险 使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