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JGJ122-99 第1 章 总则 第2 章 术语 第3 章 基地环境设计 第4 章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出入口 4.3 过厅和过道 4.4 楼梯、坡道和电梯 4.5 居室 4.6 厨房 4.7 卫生间 4.8 阳台 4.9 门窗 4.10 室内装修 第5 章 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 附录 A 老年人设施基础参数 附录 B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 章 总则 第1 .0 .1 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 .0 .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第1 .0 .3 条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人使用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可兼为老年人使用。 第1 .0 .4 条 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 章 术语 第2 .0 .1 条 老龄阶段 The Aged Phase 60 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 第2 .0 .2 条 自理老人 Self/helping Aged People 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第2 .0 .3 条 介助老人Device/helping Aged People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 第2 .0 .4 条 介护老人Under Nursing Aged People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第2 .0 .5 条 老年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专供老年人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住宅。 第2 .0 .6 条 老年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第2 .0 .7 条 老人院(养老院)Home for the Aged 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第2 .0 .8 条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 第2 .0 .9 条 走道净宽 Net Width of Corridor 通行走道两侧墙面凸出物内缘之间的水平宽度,当墙面设置扶手时,为双侧扶手内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第2 .0 .1 0 条 楼梯段净宽 Net Width of Stairway 楼梯段墙面凸出物与楼梯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