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布局与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的布局与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的实验室是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技术操作,以确定其浓度或强度的实验室。 第三条 实验室的选址、建筑设计、采暖、通风、空调、电气、给排水、室内环境应满足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的需要,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四条 实验室各类用房宜集中布置,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根据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的需要,实验室一般应设置天平室、色谱室、光谱室、高温室、理化室、样品前处理室等专用实验用房,以及样品室、试剂 室、洗 涤 室、气瓶 间 、现 场仪 器 室等辅 助用房。 第五 条 天平室的设置应满足以下 要求: 2 (一)远离振源,防止气流和磁场干扰。实验室设在临街建筑物上的,天平室应设置在背向街道一侧。天平室应设置面积不小于6m2 的缓冲间,天平操作间与缓冲间之间采用密封的玻璃隔断墙分隔,宜采用推拉门,并与天平室的门错位布置。天平室外窗应为双层密闭窗并设置窗帘; (二)天平室墙体、地面应平整光滑,不积尘、不起灰。室内应干燥明亮,光线均匀柔和,避免阳光直射在天平上; (三)天平台台面和台座应做隔振处理。天平台沿墙布置时,应与墙脱开,台面宜采用平整、光洁、有足够刚度的台板,不得采用木制工作台。放置高精度天平的天平台应设独立基座(不宜设在地下室楼板上面); (四)应设置室内环境条件控制设施,备有温湿度计,保持称量环境温度、湿度相对恒定; (五)天平室应设置除静电设备。 第六条 色谱室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色谱室应保证 分析 测 定所 要求的温度、湿度条件; (二)气相色谱仪 采用氢 气发 生 器 作为气源的,应做好 设备的维 护 管 理;使 用高压 钢 瓶 作为气源的,气瓶 布置应符 合 相关 要求,确 保安 全 使 用; 3 (三)色谱室应保证通风良好,气相色谱仪上方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将尾气排至室外; (四)液相色谱仪与气相色谱仪应分室放置,避免相互干扰。 第七条 光谱室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远离样品前处理室,防止酸、碱、腐蚀性气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