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方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 0 0 3 年公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确定高考理工类物理科考试内容。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考物理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对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考查知识及其运用来鉴别考生能力的上下,但不把某些知识与某种能力简单地对应起来。 目前,高考物理科要考查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理解能力 2 .推理能力 能够根据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做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 .分析综合能力 4 .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 .实验能力 能独立地完成表 2 、表 3 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并且,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等探究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要考查的物理知识包括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等局部。考虑到课程标准中物理知识的安排和高校录取新生的根本要求,考试大纲把考试内容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类,必考、选考内容各有 4 个模块,具体模块及内容见表 1 。除必考内容外,考生还必须从 4 个选考模块中选择 2 个模块作为自己的考试内容,但不得同时选择模块 2 -2 和模块 3 -3 。必考和选考的知识内容分别见表 2 和表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