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厂房洁净装饰范围及技术要求 203#生产厂房洁净具体范围见施工图纸;包括吊顶、墙板、地面、门窗、洁净设备等系统
吊顶系统:包括施工区域内整个吊顶系统(含辅材)所需的所有材料及安装
墙板系统: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的墙板、踢脚及其辅材的材料及安装
门窗系统: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的门窗及其配件的供货及安装
地板系统:包括施工区域内环氧等材料的供货及安装
洁净设备: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的风淋室以及传递窗的供货及安装
为完成整个系统所需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墙板,吊顶板及门窗的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为中性硅胶
2) 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分界线划分:洁净区侧的墙体(含踢脚线)包含在洁净包内
3) 洁净包与非洁净装饰装修相交界面收边收口等工作由洁净包单位完成
4) 所用管道穿越洁净包内的吊顶板及墙板的开口及其密封工作由洁净包完成(包括防火堵塞工作)
5) 施工区域内所有管道支架(含其它施工包)的材料,制作及安装,该支架系统投标人的设计图纸经电子十一院确认批准后进行施工
施工区域洁净樯板包柱包至上层吊顶处
参考规范 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 2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3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 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2005 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6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 版 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001 修订版) 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三)、 技术要求 一、吊顶部分 1、洁净室FFU 吊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