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 DL/T 584—95 运行整定规程 Operational and Setting Code for Relay Protection of 3~110kV Electrical Power Net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5-11-27 批准 1996-06-01 实施 1 总则 1.1 本规程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具体规定,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相关的设计、调度运行部门应共同遵守。 1.2 本规程是 3~110kV 电网的线路、母线、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以及变压器保护中与电网保护配合有关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依据。高频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导引线纵联保护等参照 DL/T559—94《220~50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整定。 1.3 按照 DL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简称规程)的规定,配置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和技术性能满足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是电网继电保护的物质基础;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正确的运行整定是保证电网稳定运行、减轻故障设备损坏程度的必要条件。 1.4 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应满足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如果由于电网运行方式、装置性能等原因,不能兼顾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则应在整定时,按照如下原则合理取舍: a.地区电网服从主系统电网; b.下一级电网服从上一级电网; c.局部问题自行消 化 ; d.尽 可 能照顾地区电网和下一级电网的需 要; e.保证重要用 户 供 电。 1.5 继电保护装置能否 充 分 发 挥 作 用 ,继电保护整定是否 合理,继电保护方式能否 简化 ,从而 达 到 电网安全运行的最 终 目 的,与电网运行方式密 切 相关。为 此 ,继电保护部门与调度运行部门应当 相互 协 调,密 切 配合。 1.6 继电保护和二 次 回 路的设计和布 置,应当 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同时也 应便 于整定、调试 和运行维 护。 1.7 为 了 提 高电网的继电保护运行水 平 ,继电保护运行整定人员 应当 及时总结经 验 ,对 继电保护的配置和装置性能等提 出 改 进意 见 和要求。各 网省 局继电保护运行管 理部门,可 根 据本规程基本原则制定运行整定的相关细则,以便制造、设计和施工部门有所遵循。 1.8 对继电保护特殊方式的处理,应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说明。 2 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原则 2.1 3~110kV 电网的继电保护,应当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