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修订版)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 8。完善了防止 建筑火灾 竖 向 或 水平 蔓 延 的相关要求。 【 条 文 说 明 】 修订后 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 房 、仓库、堆 场 、储罐、民用建筑、城 市 交 通 隧道 ,以及 建筑构造 、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 附 录 中 明 确 了建筑高度、层数 、防火间距 的计算 方 法 。主要修订内容为 : 1、在 “ 建筑构造 ” 一章中 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 便 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 按层数 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 为 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 规范规定相衔 接 ;修改 、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 括 : 1)住宅建筑与其 他 使 用功 能 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 的住宅部 分与非 住宅部 分防火分隔 处 的楼 板 耐 火极 限 ,从 1。50h 修改 为 2.50h; 2)小 于等于 100m 的高层住宅建筑套 内宜 设置火灾 自 动 报 警 系统,并对 公 共 部 位 火灾 自 动 报 警 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 具使 用功 能 的避 难 房 间,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 难 层; 4)明 确 了住宅建筑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