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园艺工》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蔬菜园艺工1.2 职业定义从事蔬菜栽培(包括露地、大棚、温室)管理、产品收获、采后处理、良种繁育及与蔬菜生产有关活动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外,塑料大棚,温室,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计算、观察、记载和实际操作能力,动作协调,身体健康,味觉、色觉良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初中毕业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2)初中毕业经本职业初级(五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及以上
(2)中等或高等职业学校在学业结束前最后一学期的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3)持有中等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
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及以上
(2)具有本职业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及以上
相关专业:蔬菜、园艺、果树、种植、土肥、植保
1.7.3 鉴定方式本职业(工种)按职业功能各等级共有 7 个鉴定模块
每个等级采用1+3 的方式鉴定其中 4 个模块,1 为蔬菜栽培基础(必须鉴定的模块),3 为 2-7 模块中可任意选择其中 3 个作为鉴定模块
初级(五级)和中级(四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模式
一体化鉴定将理论知识的鉴定融合在操作技能的鉴定中,每个模块采用 100 分制(60 分为合格),均合格为该等级鉴定合格
高级(三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模式
非一体化鉴定分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