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各类学校应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校长为学校卫生责任人,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教学建筑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2.各校应设立校医室,校医室负责人为学校卫生管理人,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校医室负责人是本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3.学校要设立卫生管理档案。学校卫生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应由校医负责。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内容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学校食堂和饮用水、校内公共场所等各种卫生检查记录、学生个人健康情况、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学校监测报告等。学校的食堂要单独设立卫生管理档案。4.做好教学场地及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课室的朝向、人均Ⅲ积、采光和通风、黑板设置、微小气候、噪声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4.1 教学辅助课室:实验室、自然、美术、音乐、舞蹈、史地、书法、语音、电子计算机室、图书馆(室)、体育场馆、风雨操场应按有关特殊用途卫生标准设立。4.2 课室自然采光不足应人工照明补足,灯管支数、排列方向、悬挂高度等应符合《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灯管如损坏应在二日内及时更换。4.3 按照《中小学教室换气标准(GB/T17226-1998)》,根据不同季节和天气合理开窗通风换气。4.4 按照《学校课桌卫生标准(GB/T3946-2002)》,每学期按每个学生的身高调整课桌椅高度,并加强管理,每周调整视角方位时应保证课桌椅调整跟进。第一排课桌前缘与黑板距离不少于 2 米。 5.各类学校都应重视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具体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6.各类学校都应做好校内饮用水卫生管理。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提供安全、清洁、足够的饮用水。 7.学校必须重视学生的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治工作。 7.1 坚持每日考勤及晨检,发现身体不适和因病缺课学生应及时向校医室报告,并登记追踪观察。 7.2 校医室应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学生免疫接种、体检等工作。 7.3 学校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如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疾病报告制度。8.学校应重视校内公共违反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场所卫生管理,特别是游泳场的卫生管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