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特制定本项制度。2、风险评价的范围一般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转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85(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章程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3、公司成立风险评价小组,指导全公司风险评价工作的开展;完成公司内常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风险评价。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识别和评价结果进行评审。4、各部门识别本部门非常规生产经营活动的危害和风险评价,制订重大风险控制管理措施,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实施。5、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识别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接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并建立档案,制定隐患治理实施方案。6、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识别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建立档案,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实行的应急措施。7、公司成立风险评价工作小组,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适时调整。各职能部门成立以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非常规活动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8、初始状态评审在体系建立之前,公司风险评价小组对初始状态进行评审,提供开展安全标准化持续改善的起点。评审的主要内容有:1)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应当遵守的要求;2)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转条件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对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惯例、制度的调查。4)对以往事件、事故和紧急状态调查的资料进行评估。、9、危害识别、风险评价的时机与频次规定。861)每年组织 1 次对常规活动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非常规活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常规活动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每年 2 月份进行。2)非常规活动主要包括:新的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动土、拆除、设备检维修、重要工艺变更、设备变更、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等。10、危害识别顺序及内容1)部门;2)生产现场;3)生产现场平面布局;4)生产工艺过程;5)生产设备、装置;6)危险作业;7)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8)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