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届中小学微课评选活动微课报送要求及相关说明微课是一种用于课堂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微型课程资源,微课开发、共享和应用能有效促进教与学方式转变和教育均衡发展
为做好安徽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工作,规范微课的开发与制作,特制定本要求
一、微课的定位与开发原则(一)微课的概念本次评选所提到的微课,是指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围绕单一的、严格定义的知识点展开的课程资源,包括微课视频、进阶练习、学习任务单三个相互配套的组成部分
微课嵌入教学活动中,可用于课堂教学、网上学习或两者融合的混合式学习
微课类型可以是教师的教授类微课,也可以是就某一个知识点的解题类微课、答疑类微课、实验类微课、活动类微课等等,重点要能做到围绕选题进行针对性设计,要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问题
不局限于技术的呈现方式,要注重于作品的构思,注意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设计,做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精彩有趣,体现了微课录制与软件使用的巧妙融合,如用手写板、电子白板、白纸、课件、Pad、录屏软件、手机、DV 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制作
课堂教学实录的片段、说课、讲座的片段等不是本次评选的微课
(二)微课的分类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中小学微课一般可分为讲授类、应用类和实验演示类三种
1.讲授类: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关键概念和原理
这是最常见、最主要的一种微课类型
2.应用类:关键概念和原理的应用
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提出应用问题(例题),并围绕问题开展分析、讨论,最后解决问题
3.实验演示类:教师应用教具、实验器材或计算机模拟软件作示范性实验,通过控制条件的操作过程,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现象的变化中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知识
各个学科的微课设计应充分考虑学科的特点和所针对知识点的特殊需要,不应拘泥于某种形式
(三)微课的开发原则1.符合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