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解读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2前言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不断增多,其体量大、结构复杂、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相对困难,灭火救援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商业综合体是城市火灾防控“重点中的重点”、应急灭火救援“难题中的难题”3前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印发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管理提供了一个更加严格的管理标准。全文共十五章八十二条,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全部消防管理工作。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第四章安全疏散与避难逃生管理第五章灭火和应急救援设施管理第六章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第七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第八章消防控制室管理第九章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第十章装修施工管理第十一章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第十二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十三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第十四章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第十五章消防档案管理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依据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6第一章总则二条至第五条定义: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规模: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要素: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两个要素(1)符合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2)采取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手段方针: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7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特殊设计的管理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殊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8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明确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责任主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第八条: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1、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2、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9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员不能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10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要求:1、应当是单位中负有一定领导职务和权限的人员,而不应该是普通员工。2、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3、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人确定后要以书面形式报知当地消防部门(书面形式:任命书、聘任书、任命文件、授权书等)11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条:多产权消防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