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承诺、双诚信方案1“双诚信、双承诺”活动实施方案为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和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满足广大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紧密结合的工作新机制,为人口计生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有力促进“双降”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省人口计生委《关于XX省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守信受益、失信受制”为原则,通过村(居)民自治公约,以村(居)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居)承诺的“双诚信、双承诺”方式,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待、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基层文明执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为实现全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相宜的人口环境。二、目标要求将“双诚信、双承诺”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勇于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采取分步实施、重点指导、及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进行。1、20XX年5月底前,各县、市分别选定2个(凯里经济开发区一个)群众基础好、村干组织协调能力强,已基本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省州先进村开展“双诚信、双承诺”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可提前全面推开。2、20XX年7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20XX年8第1页共13页月起全面推开,20XX年为巩固成效年;20XX年为提升水平年。三、活动内容(一)双向承诺,双向诚信。村(居)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承诺的目标人群为:1、生育重点对象;2、生育未交清社会抚养费家庭;3、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家庭;4、在育龄期且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家庭;5、出租房屋的家庭;6、其他有必要签订的家庭。(二)相互守信,相互监督。以村(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力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村(居)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上级党委、政府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村(居)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的记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并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计生优先优惠优待政策,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和事项的重要依据。(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扶贫、农委、政务中心、药监、金融、人口计生、计生协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须由村(居)出具履约证明,乡镇验证核实,方可办理。相关部门同时须查询当事人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与乡镇验证的情况第2页共13页相符合,诚信履约的给予优先优惠优待;没有履行承诺的,督促其履行承诺后给予办理。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纳入各部门经营、信贷等信用记录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牵头领导:杨华昌、刘晓春责任部门。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扶贫、农委、广电、政务中心、药监、人民银行、人口计生、计划生育协会。四、组织实施(一)20XX年3月至4月底前,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县、乡、村都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县情、乡情、村情,组织对拟参加诚信承诺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