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和规XX县区级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XX省省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临沧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部门的会议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县级部门,是指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中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级各部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XX县区工商联及各乡(镇)、两农场
(以下简称“县级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高效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除依据党章、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县党代会、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县“两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纪委全委(扩大)会议外,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1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次数
各单位召开的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三、四类会议应当根据单位业务工作需要、会议管理规定等情况严格审批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依据党章、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县党代会、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县“两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纪委全委(扩大)会议,参会人数和会期按党章、法律等规定执行,严格限定会议工作人员数量,控制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
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第1页共22页严控制,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
开到乡(镇)级的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
严格限定会议工作人员数量,控制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
二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80人
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三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