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指挥VSAT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消防卫星通信指挥车 Fire-fighting emergency command VSAT communication system Part 2: Fire-fighting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command vehicle(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二 OO九年八月 1 一、任务来源 提高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指挥通信能力,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
1999 年底, 公安部和国家科技部给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下达了“化学灾害事故处置技术的研究——卫星通信的消防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研究课题,研究解决重大灾害或事件发生的时候,保障现场指挥通信通畅可靠的技术和装备
上消所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设计了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的指示要求,建设了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的网管服务中心
先后为湖北消防总队、贵阳支队辽宁总队和其它应急救援单位建设了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并提供技术服务
同时,北京消防总队、上海消防总队等单位也先后建立了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
这些系统在重大灾害的救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各地建设的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没有统一的、可依据的行业标准,导致各地的系统无法实现资源共享,无法与公安部消防局和其它省市互通信息,使现代化装备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制约了消防指挥通信的发展
为解决这一问题,2004 年 5 月,公安部消防局向上海消防研究所下达了“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行业标准制定的任务
二、制订过程 上海消防研究所接受该项任务后,建立了由6 人组成标准制定项目组
项目组根据公安部消防局领导对发展消防通信的指示,结合上消所对“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