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指挥VSAT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消防卫星通信指挥车 Fire-fighting emergency command VSAT communication system Part 2: Fire-fighting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command vehicle(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二 OO九年八月 1 一、任务来源 提高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指挥通信能力,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1999 年底, 公安部和国家科技部给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下达了“化学灾害事故处置技术的研究——卫星通信的消防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研究课题,研究解决重大灾害或事件发生的时候,保障现场指挥通信通畅可靠的技术和装备。 上消所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设计了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的指示要求,建设了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的网管服务中心。先后为湖北消防总队、贵阳支队辽宁总队和其它应急救援单位建设了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并提供技术服务。同时,北京消防总队、上海消防总队等单位也先后建立了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这些系统在重大灾害的救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各地建设的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没有统一的、可依据的行业标准,导致各地的系统无法实现资源共享,无法与公安部消防局和其它省市互通信息,使现代化装备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制约了消防指挥通信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2004 年 5 月,公安部消防局向上海消防研究所下达了“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行业标准制定的任务。 二、制订过程 上海消防研究所接受该项任务后,建立了由6 人组成标准制定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公安部消防局领导对发展消防通信的指示,结合上消所对“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的研究成果、建设和服务经验,总结各总队、支队对“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的使用要求和意见反馈,形成标准的基本框架。同时,收集和查阅了国内大量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研究了发达国家消防应急指挥通信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借鉴先进经验,以使我们的标准先进、实用、符合部队需求。经项目组内部反复讨论,反复修改,并遵循“消防部队通信指挥系统‘十一五’建设规划”的精神,形成“消防应急指挥VSAT 卫星通信系统 第一部分:系统总体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2007 年 8 月到10 月,在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的主持下,向第六分技委的委员发送了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