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及创新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相关决定,其中针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具有明确要求,即不断统一并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此项要求也是我国司法鉴定改革及创新过程中的新要求及新规定,此项要求及规定将时刻影响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切实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思想,不断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及创新,如此才能保证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持续发展。关键词:依法治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在诉讼制度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即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不但能够对诉讼事件进行判断及鉴别,还能对社会治安进行合理规范,使我国医疗损害等纠纷事件能够得到有效解决。随着党政策的下发,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开始面临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本文针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及创新发展进行分析,并提出实现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及创新的相关策略。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要求及任务(一)改革司法鉴定体制。随着我国各项体制的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也开始得到完善,但此过程中依然存在部分问题。例如:侦鉴不分、多头重复鉴定及审鉴不分等,此类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司法公正及效率受到影响,我国人民对此类问题的争议也相对较大,因此,中央提出了关于解决此类问题的意见,有效实现了私法鉴定体制的改革,使司法鉴定体制能够得到统一。此意见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其一,在进行侦查工作期间,可根据具体侦查事件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保留,使其能够切实的为侦查工作提供相关鉴定服务,但此类服务不可对外及向社会开放。其二,司法鉴定机构不再被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所保留。其三,司法鉴定机构在向社会提供相关服务期间,须先将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制度相结合,而后进行相关制度的执行。其四,不断对司法鉴定法律进行研究,从而制定出健全的司法鉴定法律,并对司法鉴定法律进行规范。前些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相关决定,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在此过程中得到第1页共6页确立,并且此基本框架主要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创建,关于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已经予以公告及名册上的统一,并将审判职能及诉讼职能等进行分离的原则,并将司法鉴定的主管部门明确为司法行政部门,以上制度的有效确立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二)统一司法鉴定体制。近几年,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加大了对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关注度,不断明确自身职责,较大程度实现了工作效率的提高,此现象也使我国司法鉴定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现如今,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基本已经成型,最为明显的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鉴定机构原有的改制任务已经被各级审判机关有效完成,并不再从事关于司法鉴定的相关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已经有效完成了关于调整司法鉴定人体制及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任务,此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通过注销、转制及合并等方式进行,此类方式一定程度上提高相关任务的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侦查机关已经根据侦查工作的需求,进行鉴定机构的设立,并表示所从事的私法鉴定服务不再对社会方面开放。侦查机关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已由司法行政机关所管理,并且司法行政机关也将此类工作落实到位,有效完成了军队所属私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相关的登记及备案等工作。2.司法部已经成立关于司法鉴定的相关管理局,目前,我国已经有超过30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份皆进行了司法鉴定管理局的建立。在此期间,司法局的司法鉴定管理科室已有200多个省市进行确立,并在司法鉴定管理科室内部进行专业管理干部的配备。与此同时,已有100多个地市及29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已经在本地区建立省级司法鉴定行业协会,此现象一定程度上实现的管理机制的统一,使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能够与行政管理相结合,从而实现了司法鉴定体制的统一性。3.司法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对较多,总数达到90部以上,并且已经有16个地方对司法鉴定地方性立法进行规范及重新修订。司法鉴定地方性立法主要由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法规等组成,此立法能够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全部覆盖,第2页共6页进而形成了司法鉴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