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6 量值溯源要求 Requirements for Measurement Traceability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 CNAS -CL06:2006 第 1 页 共 5 页 2006 年06 月01 日发布 2006年07 月01 日实施 量值溯源要求 1 .前言 1
1 量值溯源的一致性是国际间相互承认测量结果的前提条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将量值溯源视为测量结果可信性的基础,CNAS 对量值溯源的要求与国际规范的相关要求一致
2 在量值溯源方面,CNAS 要求获准认可机构在满足国际标准的同时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CNAS 承认一切能够证实与国家或国际计量基(标)准存在有效关系的境内外量值溯源途径
4 CNAS 承认国家计量基(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量值溯源要求,适用于获准认可机构从事的测量活动,也适用于 CNAS对获准认可机构量值溯源方面的评估和报告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 年7 月1 日施行) 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 年2 月1 日发布) 3
3 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Basic and General Terms in Metrology(VIM)
BIPM, IEC, IFCC, ISO, IUPAC, IUPAP, OIML, 2nd edition, 1993
《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 3
4 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5 ILAC— P10 :2002《ILAC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