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 Guo Ge Tech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 处 函[ 2 0 1 0 ] 7号 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把校园绿卡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保证国家、省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依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 18 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我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校园绿卡。校园绿卡的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学院和学校三级民主评议机制。 第二章 认定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校园绿卡的制作、发放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院 (部)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生科科长、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和校园绿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院(部)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校园绿卡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校园绿卡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校园绿卡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比例和人员结构要合理,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的3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第三章 等级与比例 第七条 校园绿卡分为A 卡和B 卡两个等级,其中A 卡的持有者应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B 卡的持有者应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第八条 校园绿卡的比例根据学院(部)实际情况,总量控制在总人数的20%-30%之间,其中A 卡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部)绿卡总数的50%。 第四章 认定标准与条件 第九条 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