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量控制准则第5 1 0 1 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 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 (2 0 1 0 年1 1 月1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并保持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控制制度,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使用本准则时,需要结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和保持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其他执业准则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对特定类型业务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的责任,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 1 2 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规定了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控制程序
第四条 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为实现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目标而制定的政策,以及为执行政策和监督政策的遵守情况而制定的必要程序
第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 2 性质和范围,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运行特征以及是否是网络的一部分等诸多因素
第六条 本准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遵守本准则时应实现的目标,以及旨在使会计师事务所实现该目标而提出的要求
第七条 本准则的目标为提出的要求提供了框架基础,旨在帮助会计师事务所了解需要完成的工作,以及确定是否需要完成更多的工作
第八条 本准则的应用指南对本准则的要求提供了进一步解释,并为如何执行这些要求提供了指引
特别是,应用指南可以更为清楚地解释本准则要求的确切含义或所针对的情形,并举例说明适合具体情况的政策和程序
尽管应用指南本身并不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要求,但与恰当运用本准则的要求是相关的
应用指南提供本准则所涉及的事项的背景信息,并包括与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特殊考虑(如适用)
这些特殊考虑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运用本准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