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案例案例简介号时间12007年11月2007 年 11 月 5 日 11 时许,老板彭某指派公司保洁员肖某在朝阳区华腾国际三号楼清洗外墙
由于未系安全绳,主绳磨损断裂,肖某坠亡,经法医鉴定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例解决这家保洁公司老总彭某在事后被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至朝阳法院
提起指控的(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其没有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应对保洁员死亡负责
诉机关认为,彭某无视国法,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备注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刘淮扬认为,公诉机关以首次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保洁公司负责人责任,体现了我国刑法尊重生命的人权思想,同时能够规范高楼保洁行业的安全教育,惩戒违规的责任人,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22008年 4月8 年前,甘某到古稀老人陈某家中当保姆
2008 年 4 月一天,她在陈家遭遇歹徒,被杀害
事后,陈某支付了 6万余元作为甘某的丧葬费用
甘某的丈夫及其他亲属认为,甘某是在陈家从事雇佣活动时受害,陈某作为雇主应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40 余万元
因母亲瘫痪在床,2010 年初,家住龙江的朱女士通过家政公司雇了一名住家保姆,主要负责老人的饮食起居等
签雇佣协议时,双方约定保姆一个月休息两天,每个月工钱 1800 元
10月 5 日下午,保姆突然主张休假权,说因为中秋节还有国庆 1-3 日期间没休息,要求朱女士按天给她支付三倍工钱,有 4 天要给她算三倍,剩下的 6天就按两倍工资算,如果不给双倍工资就给她补假
仓山法院受理案件后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陈某一次性赔偿因甘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冷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 16 万余元,扣除已付钱款,实际支付 10 万元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节日值班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法规上没有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