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基层院队伍建设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课题,也是一直困扰基层院建设的一个难题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不断提高基层院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科学、公正、文明执法已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XX 县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省、市院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肯定
但与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新期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队伍后续力量不足
目前,县院有在职在编人员 95 人,45 岁以上的36 人,占总人数的 42
3%;35 岁至 45 岁的 25 人,占总人数的 29
4%;35 岁以下的34 人,占总人数的 28
全院检察官 69 人,平均年龄为 48 岁,35 岁以下检察官仅 22 人;法警 9 人,平均年龄为 46 岁,最年青的法警为 33 岁;检察人员的年龄和检察官的数量呈逐年老化和下降的趋势,检察人员后劲明显不足
二是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
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能力不均衡
35 岁以上的检察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摸索和总结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但他们大部分是在职学历,法律基础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执法需要,理论研究能力不强;35 岁以下的干警中,仅有 22 人具备初任检察官的法定资格条件,这些年轻的干警法学基础理论功底相对较深,但实践经验明显不足,绝大多数还不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
二是干部结构不均衡
目前县院的领导干部中,有副处级2人、科级 43 人、科员45 人
干部整体年龄偏大,内设机构负责人年龄都在35 岁以上,个别办案科室的干警平均年龄近 50 岁,检察力量不均衡;三是编制不太合理
上级职能部门和编委在研究制定检察编制时没有根据各地的人口和社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