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确保从事工程建设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领域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相关工作的统称。第三条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应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和总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工程建设领域从业行为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体系建设为重点,有效防控廉洁风险。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能源基建部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廉洁风险点,采取防范纠正措施,修订完善工程建设廉洁风险制度,确保公司建设工程廉洁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实施有效。第六条监察室是公司廉洁风险体系管理部门,对公司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检查监督。第七条财务部负责建设工程财务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对建设工程领域资金使用、费用开支的廉洁风险实施监督。第八条审计室负责对建设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实施审计,对工程合同结算和基建制度执行的廉洁风险实施监督。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领域干部岗位、员工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应将工程建设领域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作为个人业绩考核以及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十条公司党政领导对建设工程领域廉洁风险管理负责,应层层签订责任书,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第三章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构建廉洁从业长效机制、健全分级分类的内控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明晰业务流程和工作分工,强化监督制约,明确责任追究,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从业行为,构建廉洁从业长效机制。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廉洁教育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洁风险教育,通过案例警示、教育诫勉、廉洁承诺等多种形式,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有效的廉洁教育机制。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工程建设领域风险评估机制。坚持“制度、执行、评估、修订”的动态循环,重点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环节、规章制度等方面,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