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680-2-2003(E)-CN 铸件---超声检测---第二部分:受高压铸钢件 前言: 本欧洲标准由德国工业标准秘书处的CEN/TC 190“铸件”技术委员会制定,本欧洲标准可以作为国家标准,最迟于 2003 年 6 月以等效版本或签署文件发行,与之冲突的相关国家标准最迟在 2003 年 6 月作废。根据工作程序,CEN/TC 190 技术委员会组织 CEN/TC 190/WG4.10“内部缺陷”具体编制了如下标准: EN 12680-2 铸件---超声检测---第二部分:受高压铸钢件 本标准为欧洲铸件检测标准之一,其余见下: EN 12680-1 铸件---超声检测---第一部分:通用铸钢件 EN 12680-1 铸件---超声检测---第三部分:球墨铸铁件 附件A 和 B 根据 CEN/CENELEC 内部规定如下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应采用此欧洲标准: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 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新西兰,挪威, 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1大型铸锻件研究所无损检测室 Heav y forging and casting research institu te ndt office 1.总则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受高压的(铁素体)铸钢件超声检测的目的和要求以及用脉冲回波技术测定内部不连续的方法。其适用于晶粒细化后的壁厚小于等于600mm的铸钢件超声检测,当壁厚超过此时,对于检测工艺和记录级别应特殊协商。本欧洲标准不适用奥氏体刚和焊接件。 2 参考文件 本部分在其中适当的位置引用了下列的有发布日期和无发布日期的标准,对于无发布日期的标准采用的为最新版本,对于有发布日期的标准根据随后对标准的修订和更新来相应修改本标准。 EN 583—1 超声检测—第一部分:通用原理 EN 583—2 超声检测-第二部分:灵敏度和范围调整 EN 583—5 超声检测—第五部分:不连续的测长和特征 EN 12223 超声检测—1号校准试块规范 EN 12668-1 无损检测—超声设备的特征和验证—第一部分:仪器 EN 12668-2 无损检测—超声设备的特征和验证—第二部分:探头 EN 12668-3 无损检测—超声设备的特征和验证—第三部分组合设备 EN 27963 钢焊缝—焊缝超声检测用2号校准试块 3.术语和定义 本欧洲标准规定如下术语和定义 注:本标准中的其它术语和定义见 EN 583—1,EN 583—2,EN 583—5和EN1330—4 3.1 参考不连续回波尺寸 在超声检测评价时期需要记录的最小显示,通常用平底孔当量直径来表示 3.2 点状不连续 尺寸小于或等于声束宽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