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突出针对日益突出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XX县区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帮教,挽救失足青少年
他们从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入手,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切实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摆上了重要日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最高检《规定》下发后,该院党组非常重视,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对《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还组织他们学习了青少年犯罪心理知识,掌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技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二)成立组织,专人负责
为贯彻落实《规定》,该院公诉科和侦查监督科分别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组,由两位经验丰富、作风细腻,具有耐心,热心且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同志任组长,专门负责此类案件的审查工作
(三)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该院在办案中立足"教育、感化、挽救"的前提,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做到依法提前介入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是适当灵活掌握程序,使之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今后成长
在办案中注意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不公开或不传播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相关资料,注意是否有被胁迫情节和存在被教唆犯罪
在办案中还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尽快结案,以减轻未成年人在看守所中受到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在庭审中采用特殊的指控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教育,使他们鼓起开始新生活的勇气
三是在制度上保证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
他们结合工作实践,根据《刑法》和《刑诉法》的有关精神,大胆推出"暂缓起诉"制度
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暂不作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而是设定一定的考察期,由检察机关、学校、第1页共2页居民委等部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