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辆安全整治方案一、整治范围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
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施工场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1.台账建立
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
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
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
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
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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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____月-____月)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仔细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