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 ction qu ality acceptance of timber Stru ctu res GB 50206—200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 年 7 月 1 日 - 2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105 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附件二)的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共同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6—2002,自 2002 年7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5.2.2、6.2.1、7.2.3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年4 月 25 日 - 3 -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 号附件二)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06—83 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修订而成的。 在职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参照了国际木结构近年来发展的先进技术,遵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在内容上增加了“轻型木结构”章用以验收1~ 3 层木结构住宅的质量,经过协商将木窗的制作与安装是移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并删去细木制品,将胶合木结构合格验收的质量要求与国际的先进水平取齐。规定了经防护剂加压处理锯材、层板胶合木、结构胶合板及结构复合木材应达到的防护剂保持量或透入度。为配合这三章的质量验收,在附录中增补了相应的检测和试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