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T17061-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11 批准 1998-12-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为劳动卫生标准的监测配套的采样仪器技术规范,用于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制造和性能测试
本标准是在总结了我国经验并参考了国外仪器资料的基础上提出的
本标准从1998 年1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湖北省卫生防疫站、鞍钢劳动卫生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伯洪、梁禄、范成元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规格和技术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制造和性能测试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
1 空气采样仪器 air sampling instru ment 在空气监测中,用于采集空气中被测物质的仪器,包括空气收集器和空气采样器等
2 空气收集器 air collector 用于收集空气中气体、蒸汽和气溶胶状态被测物质的器具,包括大注射器、采气袋、气体吸收管、滤料采样夹和固体吸附剂管等
3 空气采样器 air sampler 与空气收集器配套,能以一定的流量抽取空气样品的仪器; 主要由抽气动力 和流量控 制装 置 等组 成,包括气体采样器和粉 尘 采样器
4 无 泵 型 采样器,passiv e collector 利 用毒 物分 子 扩 散 或 渗 透 的原 理 设 计 制作的空气采样仪器,包括扩 散 式 和渗 透 式 两 种
3 空气收集器 3
1 空气收集器的基本技术性能要求 3
1 空气收集器的采样效率应大于90%
2 空气收集器的机械构造和形状要合理,重量要轻,体积要小,携带和操作要简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