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施工图,以下同)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组织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动。 第四条 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核的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图审核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同时明确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等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 施工图审核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铁路建设规程规范和初步 设计批复 意见,切 实提高施工图的质量。 第二章 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七条 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归口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对施工图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 工管中心直接组织重大桥梁、隧道、新型无砟轨道、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客运车站站房的施工图审核以及典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核。 审核的重点为技术方案、工程措施和结构安全等,审查意见为施工图最终意见。 第九条 工管中心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细化施工图审核流程,完善施工图审核标准,加强对施工图审核工作的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施工图审核中的问题,并定期向总公司报告施工图审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 审核依据及内容 第十条 施工图审核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规定; (二)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总公司有关标准; (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批复意见。 第十一条 施工图审核内容: (一)现场核对; (二)审核施工图设计原则; (三)审核施工图文件; (四)审核施工图预算; (五)审核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 第十二条 现场核对的主要内容: (一)迁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