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库存现金的增减变动情况。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收入”、“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预付工程款”、“其他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现金结存。 2、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存入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预付工程款”、“其他支出”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3、预付工程款。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付的工程款项。预付时,借记本科目,本科目按预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或转作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实际预付的款项。 4、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完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原值。验收合格后属村集体资 2 产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投入使用移交所在村委会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按类别、名称和所在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尚未移交的固定资产原值。 5、应付工程款。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应付及暂收款项。收到应付及暂收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本科目按应付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应付未付及暂收的款项。 6、完工项目结余。本科目核算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项目收支结余情况。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作转帐处理后,余额借记“一事一议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期末贷(借)方余额,反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结余(超支)。 7、固定基金。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